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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6页)
??武装夺权但是,忽必烈并没有放弃控制中原汉地的雄心。后来,蒙哥因塔察儿军事失利,又命忽必烈重率左路军征宋。在征宋的过程中,忽必烈又重新把东路军的大权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七月,蒙哥在攻宋战争中身负重伤,死于合州(今四川合州)钓鱼山下。留在漠北和林的忽必烈的弟弟、倍受蒙哥信任的阿里不哥在蒙哥诸子和亲信大臣的支持下,急忙策划继承汗位。一场权力争夺战旋即展开。 ??宪宗蒙哥是在南下伐宋的战争中死于合州城下的,因此,他生前没有像太祖铁木真、太宗窝阔台那样对嗣位问题做出安排。这就在蒙古王室内部引起了关于汗位的归属的激烈争吵。忽必烈有资格接替大汗地位,但其皇弟阿里不哥和宪宗的儿子们也可以继承汗位。这样,争夺汗位的斗争不可避免地在拖雷系诸人间发生了。 ??宪宗蒙哥南征时,阿里不哥奉命留守和林,主持大兀鲁思,管理留守军队及诸斡儿朵,在政治上处于十分优越的地位。另外,皇后忽都台以及蒙哥诸子都拥护阿里不哥,这就增加了阿里不哥政治上的声势。在军事上,他拥有留守和林的军队,随从宪宗南征的军队也有一部分归附了他。蒙哥去世后,大军在攻宋前线,阿里不哥先发制人,派阿兰答儿发兵于漠北诸部,派脱里赤括兵于漠南诸州。阿兰答儿乘机调兵,进至离开平100余里的地方。开平一带是忽必烈经营多年的根据地,阿里不哥的军事行动给忽必烈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蒙哥去世时,忽必烈正奉命南征。为争夺王位,忽必烈决定返回漠北。正好南宋贾似道派使讲和,忽必烈当即同意,断然把大军留守在江北,自己率一支亲军先行。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三月,忽必烈到达开平,召集忽邻勒塔。在诸王塔察儿、也先哥、合丹、末哥等以及大臣再三劝进下,忽必烈在和林自称奉遗诏,在另一些王的拥戴下继承汗位。至此,只有用武力来解决汗位问题了。经过4年大战,阿里不哥众叛亲离,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七月,不得已归降了忽必烈。 ??统一全国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八月,忽必烈迁都燕京,改燕京为中都,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改中都为大都,把中央政权机构设于此地。这一举动一方面避开了叛乱诸人的威胁,立足于人力、物力俱丰的中原地区,以驾驭幅员辽阔的大蒙古国;另一方面,显露了忽必烈在取得蒙古大汗地位之后,志在灭掉南宋,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十一月,忽必烈宣布将“大蒙古”国号改为“大元”,以一个新朝雄主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 ??在即位的最初几年里,忽必烈致力于巩固汗位,对南宋只求维持现状。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忽必烈在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作了长期备战之后,便举兵南下伐宋。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正月,元军攻克襄阳。 ??元军占领襄阳之后,就等于一脚踢开了南宋的大门,南宋王朝的灭亡是无可挽回了。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二月,南宋的最后据点崖山被攻破,南宋灭亡,全国统一于元。元朝建立忽必烈建立元朝,结束了自唐以来的分裂时期,使中国再次实现了大统一。 ??汉化政策和制度的确立元朝建立后,有意识地保留了中原的一些封建制度,但关于采用什么政策来统治汉地的问题,从蒙古建国之初就有争论。元世祖即位后,围绕着采用汉法问题,斗争更为激烈。当时蒙古已统治中原地区,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其统治,忽必烈不得不大量任用汉人,采用汉法。 ??所谓汉法,不仅仅是指中国传统的封建剥削方式,更主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先进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它是与保守落后的蒙古“旧俗”相对立而存在,相比较而产生的一个概念。 ??汉法的采用,反映着当时蒙汉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达到的新高度。汉法的采用进一步促进了蒙古族封建化的速度,并使元王朝的统治取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 ??中央集权制度忽必烈为了贯彻汉法,巩固对全国的统治,在政治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中书省各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当时全国共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至于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作为中央特区,由中书省直辖。行省制的确立,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有巨大的影响。 ??在军事方面,忽必烈实行军民异籍、军民分治的政策,使军职不得干预民事。虽然军职世袭的旧制被保留了下来,但军队的调遣、军官的任命,都由枢密院直接掌握。元朝军队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探马赤军是在蒙古灭金时组成,以蒙古人为主体,包括色目、汉人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