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_第3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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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节 (第4/7页)

自阻活路,自投天网。若能觉悟此理,以道德为体,以自然为用,法圣人之善行,自可上合天道,又有何罪落于网乎?

    ??【本章说解】

    ??世人多以好胜争强,巧取豪夺而自鸣得意,往往因争私利,而造下无端罪恶,虽遭受因果规律之报,终而仍不明其理,故以“命运不好”而自欺。所以太上在本章明示天道规律,使天下人明白天道之理,以救人之愚昧。

    ??天道者,乃圣人之体;圣人者,乃天道之用。天以无为而施化万物,万物莫不效法天道规律,而行无为之道。圣人以无心教化天下众生,万物莫不遂顺于圣人。由是而知,圣人之无心与天道之无为,皆非有心有为驱使万物,而万物却能自动、自应、自生、自来、自化,何尝有“勇”与“敢”之痕迹?

    ??世人私心太重,所以往往以刚愎自用,以狂猛自逞,鲁莽行事。为人处事,缺乏仁善之心,少有智谋之虑,像飞蛾之扑火,往往自投“杀”网,自落于死地。天下之道,以柔为用,以德为贵。惟有无为者才能胜物。凡是有欲而为者,都是取败之路,此理不可不知也。

    ??本章重在论天道无为而无不为。人应当效法天道自然,知勇而谦退,修善而去恶,以柔弱胜刚强,以静定去制动,这才是取胜之道。太上在七十六章说:“坚强者,死之徒也;柔弱者,生之徒也。”本章所讲的“敢”,就是坚强,“不敢”即是柔弱。“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就是“勇”而逞强无善,其勇则死则害,“勇”而柔弱有德,则生则利。两者虽同是一个“勇”字,死生却殊途,利害却各异。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问坚强者何以被天所恶?世人若真知其中道理,必不会去走死途!

    ??圣祖在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终日处在天地自然之中,却不知天道乃是“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的法则。自然之道贵柔弱,不贵强梁;贵卑下,不贵高大;贵不足,不贵有余。又因为自然因果全息律,疏而不漏,周而严密,皆是一种十分精确而科学有序的安排。在天道面前,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永恒不易。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一切吉凶祸福,皆是各人的自作自受,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世人不知,冥冥中有一张无形而广大的“网”,此网虽视不可见,看似网眼偌(ruo)大稀疏,但善恶祸福之报,却是粒米不漏。或正或邪,或善或恶,无论大小多少,只要撒种,定有所收。不论身份贵贱,无论地位高低,一律平等,其报不爽。故先辈们教人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诸恶不作,众善奉行”。

    ??善恶之报的因子,常以某种规律安排在数十年的人生历程中,人若知“修而能改”之理,即可以广积善德,修改往昔之恶;若是大善大德,还能将恶因化解,而不再受恶报之果,不再遭天道之罚。由此可知,天网虽可畏,若能改恶从善,遵行道德,转祸为福,则“天网”即可与我同体同心,有何可惧!

    ??司杀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民常不畏死”,天下之民,良莠不一。虽说“人之初,性本善”,但因各人在万劫时空轮转中,其本体能量的消耗多少不同,所以性体质量的基础,便各有高低之不同。加之后天心性涵养素质的差异,所以就有正义善良者,亦有愚昧凶顽者。人若缺乏道德,不明因果,不畏天网,胆大妄为,必入死途。

    ??“奈何以死惧之”,亡命之徒,常不畏死。虽然国家有刑律,做人有规矩,但因其良心已被愚昧所蔽。所以习性顽劣,内心奸诈,外施蛮横,不怕天道因果报应,不惧法律惩罚。不畏生死,天良丧尽,沦为亡命之徒。即使那些犯下重罪,绑缚刑场,处斩于市,以彰法令之威严,但对那些不怕死的“亡命徒”而言,又有何用呢?

    ??人若丧失道德,沦为不怕死的亡命徒,明知犯法要治罪,甚至杀头亡命,他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wěi),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对这种人来说,再严的法律又有何用?如今社会上那些吸毒贩毒、杀人谋财、贪污盗窍等严重犯罪分子,虽时有重判入狱行刑者,但也总有人步其后尘而不畏,屡禁不止,杀而不住,这是对“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佐证。

    ??自古圣人治理天下,重在治民之心。浇树要浇根,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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