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如玉卷二之泰北归途_第九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章 (第1/2页)

    ??我醒来是事情发生的三天后了,喉咙如灼热般的烧疼,连带语音嘶哑,就像隻乌鸦喊叫。

    ??当我一睁开眼,便与军医张运四目相对,张运苦着一张脸对我说,「谢天谢地,公子你终于醒了。」

    ??我一时间发懵,后知后觉惊惧地要伸手去拿床边上的面具。

    ??张运将面具拿走,微微一笑,「公子不必担心,只有我知道公子是女子的身分,王爷已经威胁过我若说出公子的真实身分就会立刻把我五马分尸了。」

    ??绷紧的神经瞬间松懈了下来,这时才发觉全身痠麻不已。

    ??李昀正巧拿着一本厚册走了进来,见我醒了,脸上欣喜将厚册放在桌上快步朝我走来,伸手摀着我的额头,柔声问,「身体如何?看样子烧退了。」

    ??「好多了。」我勉强发出声如孑孓。

    ??「那我出去替公子煎药。」张运终于可以全身放松了,连带的都觉得空气新鲜了许多,他揹起药箱走出军帐外。

    ??我强撑起身子要坐起来,李昀连忙将枕头垫在我身后让我倚靠着枕头,他口中滔滔絮絮,「怎么不多睡一点,张运说你受了风寒,多睡一点对身体有帮助。」

    ??「好多了。奸细怎么样了?」我哑着灼热刺疼的嗓子问。

    ??提到奸细,李昀拧拧眉,将我盖在肚子上的被子拉好,这才自信的笑了笑,「这你不必担心,不出一日,那奸细就会自己耐不住露馅的。」

    ??我扬眉,有些好奇,「你有什么计画?」

    ??李昀不答,他轻轻将我的手拢在自己宽大带着厚茧的掌心里,用无比轻柔的声音低低道,「如玉,放心吧!我不会再人伤你一分一毫的。」

    ??一股暖洋在心中淌流而过,涓涓而来带着轻柔慢舞的涟漪,李昀说的话不多,我却总是记得他给我最安心的三个字:放心吧。

    ??「我还没向你道谢,谢谢你那日衝入人群握住我的手。」

    ??握住我徬徨无措的心。

    ??李昀微微一征,似是没想到我还愿意提起那日的伤痛回忆,他嘴角勾起,将我的手紧紧握在掌心,「其实那日我……」

    ??他的话未完,帐门外传来孔武有力的喝斥声音,然后听见王二用气愤的语气喊道,「王爷,抓到奸细了。」

    ??李昀表情有些满意,他拍拍我的肩膀,嘱咐道,「你身子尚未痊癒,还是留在帐中休息,我出去瞧瞧。」

    ??我看着自己的手,只觉得他掌心馀温犹在,深深烙印在了我心上,几分犹豫之后,我缓缓开口唤他,「李昀。」

    ??正要掀开帐门的李昀回过头,应了一声,「恩?」

    ??「小心李慕。」我抬起头与他双瞳对目。

    ??李昀愣了愣,「三哥?」

    ??帐外又传来混乱的声音,我牵强的笑了笑,「你先处理奸细吧。待你回来,我再说给你听,所有我知道的。」

    ??「好。」李昀原本舒展的眉头又拧了起来,带着沉重的心情走出帐外。

    ??关于三哥?他从不知道如玉与三哥是认识的。

    ??┼┼┼┼┼

    ??「从那老太婆套出话没有?」云弼已经受够了兰嬤嬤的疯癲,他秀气的脸乌云密布。

    ??淡兰坐在椅子喝着热茶,从容地答道,「兰嬤嬤在地牢被求刑的没日没夜,只怕要从她口中套出话还要些时日。」

    ??自从淡兰被从皇宫地牢救了出来,云弼和王晴把她暂且安置在宋大夫的医馆里,问安客栈前整日有六王爷的人和皇军来回巡逻,而淡兰也得知月如玉就是玉面公子的实情,只是没有表现出太惊讶的表情,只是恍然大悟,「难怪觉得月三小姐有种与眾不同的特质。」

    ??兰嬤嬤有些精神失常,暂时被关在医馆的仓库里。

    ??「云弼,看来盛京我们不宜久留。」王晴拿着手中的密报推门走进医馆的客房,面无表情地像个冰人。

    ??云弼从椅子上跳起来,有些兴奋,「那太好了,我们赶紧上泰北找公子。」

    ??「不能去泰北,六王爷正到处派人找月如玉还有你和我,若是我们前去泰北,就会被发现玉面公子就是月如玉,到时公子的处境就糟糕了。」王晴略为沉吟了一会儿,严肃的说。

    ??云弼颓然垂下肩膀,鬱鬱寡欢。

    ??「不如去邯国吧,开好问安客栈就可随时联系月三小姐,虽说六王妃来自邯国,不过只是个远嫁公主,不可能立刻接收到邯国的消息。」淡兰冷静的不像个小姑娘,她提出自己的意见。

    ??「淡兰说的有理,羌鲜现在内乱,邯国的确是最好的去处。」王晴附和淡兰的意见,不等云弼还要发表其他异议,王晴转过头一一交代淡兰,「兰嬤嬤有吐露任何消息立刻飞鸽传信过来让我们知道,还有也不要随便上街走动,虽然太后此时尚未有任何动作,一切还是小心为上策。」

    ??淡兰乖乖地点点头。

    ??王晴想了想,将悠远的目光望向隔壁房,叹了口长气,语气有些恳求,「小岩那边……也麻烦你多照顾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